苏州市中级法院召开“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”新闻发布会,通报全市法院去年全年在民营企业保护、知识产权、金融、环境资源和行政等五个审判领域的工作情况,并发布审判白皮书。
过去一年,全市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。白皮书分别就五个审判领域的案件情况、纠纷特点、主要工作、今后计划以及相关问题建议等进行详细阐释。
去年12月中旬,市中院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项措施,各基层法院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。全市法院去年审结涉民营企业买卖、承揽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共14300件,着力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、减轻民营企业负担、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等方面采取扎实措施,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。
去年,市中院出台保障和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,充分发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划集中管辖优势,保护和激励自主创新。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保护案件3896件,其中431件为跨区划管辖的技术类案件。
近年来,随着金融产业蓬勃发展,我市金融纠纷频繁出现。市中院制定出台金融审判工作意见,并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意见,建立司法保障与行业监管协作机制,合理防控金融风险。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金融商事纠纷案件11437件,审结破产案件154件,清理债务156亿元,盘活资产67亿元。
过去一年,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37件,依法严惩各类污染环境、破坏资源行为。常熟法院、昆山法院、姑苏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,分片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案件。去年3月,苏州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,集中管辖太湖流域内发生的一审环境资源保护案件,加强对太湖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。
全市法院还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,妥善化解行政纠纷,注重发挥行政诉讼救济和监督功能,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
来源:苏州日报